屬靈分享

我能為自己計畫「善終」嗎?

然而,在近十年醫療與照護飛速進步、健保制度支持以及傳統孝道思想等因素影響下,將原本可能在家「善終」的長者們,從鬼門關前拉了回來,但最後無奈地在病房中畫下人生句點。這讓長者們在「天人物我」的靈性需求不易得到滿足外,也有很大機率讓家人們在自責中,延長了對長者的傷痛,甚至為了究責,事後造成家族內部衝突或是醫療爭議。


不過,隨著安寧療護在臺灣大力推動下,越來越多生命末期的病人或是他們的家人們,選擇在醫院內平靜沒有痛苦地離世,逐漸改變臺灣社會大眾過去對「善終」的看法。


在理性看待「善終」的結果,有一群人開始思考:「我是否能夠計畫我自己所認為的『善終』呢?」。正如本文一開始所提及,臺灣人口平均年齡不斷延長,可能也拉長了我們生病臥床的時間。為此,我們是否能在「罹患嚴重傷病,經兩名專科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,且有醫學上之證據,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」以前,為自己計畫屬於自己的「善終」呢?一方面可以讓家屬們尊重我如何善終的決定,不需要為「救或不救」而產生自責或彼此究責;一方面也可以在安寧療護中,讓自己平靜且沒有痛苦地步下人生舞台。


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(簡稱病主法)正是為了協助我們預想面對臨終前,能夠事前計畫屬於自己的「善終」,以滿足自已與家人之間「天人物我」的靈性需求。所以,在病主法通過與施行後,我們終於可以依照個別需求,透過專屬醫院與醫療委任代理人共同進行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(ACP),協助簽定「預立醫療決定」(AD),讓我們在面對臨終時,滿足於「善終」之中。本院有提供上述協助,若想為自己計畫屬於自己的「善終」,請至本院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」網頁洽詢。


參考資料


1.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L0020189

2. https://www.tahsda.org.tw/Register/ACP.php



作者:院牧部主任 溥又新牧師
出處:臺安醫訊第 308 期
發行時間:2023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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