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診指南


轉診服務

為落實分級醫療,建立雙向轉診制度,本院於醫療大樓一樓設有轉診服務櫃檯。由專人負責協助辦理轉診及轉檢相關業務,提供轉診病人便捷的就醫途徑,並供轉介醫師追蹤病人後續病情診斷、治療的參考。


轉診服務櫃檯業務 / 服務項目

  • 協助轉診病人安排掛號、就醫指引、批價及後續回診之預約。
  • 回覆原轉入院所轉診病人之處理情形
  • 協助轉出病人安排門診預約
  • 定期追蹤轉出病人之回覆情形
  • 轉診相關業務諮詢

服務時間:

  • 週一至週五 08:30-17:00
  • 週日 上午08:30-12:30

服務地點:醫療大樓一樓 轉診服務櫃檯

服務專線:(02)2771-8151分機2699

傳真電話:(02)2772-1106

  • 夜間轉診病人請直接至門診掛號批價櫃檯辦理,若門診櫃檯服務時間結束,請至急診櫃檯辦理。
  • 若為急診轉診之病人,請轉出院所醫師先與本院急診室聯絡後,直接至急診櫃檯辦理。急診室聯絡電話:(02)2771-8151分機2756。
  • 欲轉診至本院住院者,須經由門診或急診醫師看診,評估後再辦理住院手續。

轉診就醫流程

就醫類別 掛號方式 看診應備證明文件 備註

門診

  • 語音電話
  • 網際網路
  • 智慧型手機APP
  • 人工預約專線
  • 轉診櫃檯現場掛號

 

  1. 有效期限內之轉診單
  2. 健保IC卡
  3. 相關身分證明文件
  • 請於看診當日攜帶轉診單至轉診櫃檯辦理(若為電子轉診病人請告知轉診櫃檯人員)。
  • 看診時轉診單請交予醫師參考。
  • 轉診單限用一次且每次限看一科別。
  • 於批價時出示有效之轉診單,則享轉診部分負擔優免。
  • 轉診單一律由本院回收並回覆原院所。

急診

檢傷分類站進行檢傷
後由醫護人員協助掛號

同上

  1. 看診時轉診單請交予醫師參考。
  2. 轉診單限用一次。
  3. 當次急診無適用轉診部分負擔之優免。
  4. 轉診單一律由本院回收並回覆原院所。

住院

門診或急診掛號看診,經醫師評估後再辦理住院手續。


轉診貼心提醒

  • 轉診前請先掛號,並於看診和批價時向診間及櫃檯出示轉診單及健保IC卡。
  • 初診病人請先填妥「患者基本資料單」再至轉診櫃檯報到。
  • 若為急診轉診病人,請直接至急診室掛號。
  • 欲轉診至本院住院之病人,請先經本院門診或急診醫師評估後辦理住院。
  • 請於期限內攜帶轉診單至本院就醫(轉診單自開立日起90天內有效)。
  • 每張轉診單只能使用一次且每次限看一科別。
  • 若未依原診治醫療院所安排之就診醫院、建議看診科別就醫,則以未經轉診之部分負擔收取費用。
  • 由民眾持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機構開立之轉診單,不適用西醫門診部分負擔減免之規定。

轉診 Q & A

Q1:何謂轉診?

轉診是基於醫療上需要,並符合醫療法第73條第1項規定,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、設備及專長能力,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,應建議病人轉診,而非應民眾要求。

Q2:病患可以自己決定想要轉診的醫療院所嗎?

可以。醫師開立轉診單前,應與病人充分討論,並協助轉診至適當的醫療院所,至於轉診科別,應尊重醫師專業的建議。

Q3:未依照轉診單上建議轉入醫療院所就醫,可以使用轉診單嗎?

可以使用,但僅提供醫師看診時參考的依據,不另給予轉診部分負擔之優免。
依據轉診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,保險對象接受轉診,以轉診單所載之特約醫院、診所為限。若未依原診治醫療院所安排之就診醫院、建議看診科別就醫,則以未經轉診之部分負擔收取費用。

Q4:請問轉診單的期限?

依據轉診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,自開立之日起算,至多九十日。如醫師依專業於開立轉診單時以載明有效期限,則以醫師開立日期為轉診單期限。

Q5:請問一張轉診單可使用幾次?

一張轉診單限用一次。

Q6:一張轉診單可以用於兩科不同的診嗎?

不行。一張轉診單只限用一科別。

Q7:請問持轉診單就醫有什麼優惠?

持有效轉診單至門診就醫:當次門診時可優免部分負擔140元。
持有效轉診單至急診就醫:當次急診收費無適用轉診部分負擔之優免。
除了轉診首次有優免之外,自轉診就醫之日起一個月內未逾4次之回診(急診後續轉回門診治療),經醫師認定與轉診之傷病有相關時,則批價時也可享轉診部分負擔之優免。
轉診至本院住院治療:住院出院後一個月內之首次回診,方視同轉診,享有轉診部分負擔之優免140元。

Q8:如果看診時忘記帶轉診單怎麼辦?

當次看診則依未經轉診之部分負擔收取費用,轉診單可於下次回診時使用(期限內);如已不需要回診,請於10天內攜帶當次看診收據及轉診單至櫃檯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