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醫安全


近年來政府致力推動病人安全觀念,使各醫院皆積極建構安全的醫療環境,同時也成為醫療作業上的一大重點;然而在醫療過程中,更需要民眾的共同參與,藉由醫病雙方雙重把關,使醫療疏失的可能性降至最低,同時將病人安全的觀念,從醫療從業人員擴展至全體民眾。本指引使用淺顯的文字敘述方式,說明各醫療院所宣導病人就醫安全的重點,使民眾瞭解就醫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,同時具有自我保護的觀念與知識,以減少醫療疏失的發生。

主題:門診病人就醫安全作業參考指引

壹、目的

一、 提供民眾正確的就醫知識及態度,使民眾能為自身就醫安全把關。
二、 加強民眾用藥相關觀念,確保其在藥物使用上的安全、有效。

貳、適用範圍

所有至醫院門診就醫的民眾及家屬。

參、安全指引

一、 看診科別參考

(一) 內科:凡18歲以上,覺得體內不舒服者皆可選擇內科或家醫科看診。
(二) 外科:一般外傷或可能需要手術治療之疾病,可選擇外科看診。
(三) 婦科:婦女相關疾病或檢查可選擇婦科看診。
(四) 小兒科:凡18歲(含)以下身體不適者可掛兒童一般內科,看診病症與一般成人相同。
(註:18歲以上之青少年第二性徵之發展已漸趨成熟,可選擇成人科別,以利某些疾病之判斷。)

二、 看診注意事項

病人就醫時,醫院應有適當的管道,告知其以下事項:
(一) 確認看診科別、診間及看診醫師是否與自己所掛號的相符。
(二) 主動告知醫師自己的姓名。
(三) 清楚向醫師說明自己的病症,例如:不舒服的部位、有什麼症狀、症狀出現多久等。
(四) 清楚告知醫師,就醫前針對症狀自行處理的方式或曾服用的藥物。
(五) 清楚告知醫師相關重要資訊,例如:是否懷孕(或準備懷孕)、是否正在哺乳、是否對藥物或食物過敏、是否有特殊體質、飲食特殊習慣(如素食、低糖、低鹽)、是否曾經或正在接受其他醫療行為等。
(六) 主動告知醫師,過去曾罹患的疾病、是否曾接受手術及家族有無遺傳疾病。
(七) 醫師解說病情、治療方式及治療結果有任何不明白應主動發問。
(八) 若有特殊需求應先行告知醫師,例如:某些藥品會造成嗜睡反應,影響工作或就學,可先向醫師說明,以利醫師開立適合的處方。
(九) 若同時看不同科別醫師,應向醫師事先說明,避免醫師開立重複或會產生交互作用的藥物。
(十) 如遇重大治療,可徵詢不同醫師的意見後,再進行決定。
(十一) 應注意醫院的逃生指示路線(例如:逃生門、逃生梯、消防設備)。

三、 檢驗(查)注意事項

病人檢驗時,醫院應有適當的管道,告知其以下事項:
(一) 是否清楚進行此項檢驗(查)或治療目的,檢驗(查)過程期間是否會有任何不舒適情形。
(二) 對侵入性之檢驗(查)是否瞭解可能有的併發症。
(三) 是否清楚檢驗(查)或治療前的注意事項,例如:需要空腹多久。
(四) 是否清楚檢驗(查)或治療的排程日期。
(五) 是否清楚檢驗(查)或治療所需要的時間。
(六) 進行檢驗(查)時是否已清楚告訴醫護人員自己的名字、身份、檢驗(查)項目及部位,並主動去瞭解醫護人員已完成確認的動作。
(七) 是否已清楚明瞭檢驗(查)或治療後,要多久得知結果。

四、 領藥、用藥及保存藥品注意事項

病人領藥時,醫院應有適當的管道,告知其以下事項:
(一) 領藥時應注意事項:

  1. 仔細核對藥袋上之姓名、年齡、性別等基本資料是否符合,避免拿到別人的藥品,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用藥安全。
  2. 確認藥袋內藥物名稱、藥物外觀及數量是否正確。
  3. 確認藥袋標示的資訊清楚可理解,或詳細詢問醫師或藥師,所服用之藥物名稱、服用方式、途徑、每次劑量、療程時效及服藥後可能發生的副作用。
  4. 透過醫院提供的管道瞭解所使用藥物的警語及注意事項,或直接詢問藥師或醫師。
  5. 清楚儲存藥物方式、藥物效期及服藥時應注意的事項,例如:服用時機、飲食狀況。

(二) 用藥時應注意事項:

  1. 依照醫師指示使用藥物,包括服藥時間、服藥狀況(如空腹、飯後或睡前等)、服用期限(如3天、1個月等)、間隔時間(如1天3次或1天1次)與藥量(如1次1顆或1次2顆等),並在醫師建議時間內複診檢查。
  2. 用藥期間不可擅自停止、增減藥量或改變服用方法,服用藥物後出現不適之副作用時,宜與醫師取得聯絡或掛號就醫,告知症狀後由醫師換藥或增減藥量;如有抽搐、全身乏力、呼吸困難等較嚴重症狀,應攜帶服用之藥物至急診就醫。
  3. 正確服用藥物方式是配合足量的白開水服用,不可與茶葉或果汁等其他飲料併服,以免影響藥效之吸收。
  4. 服藥前應詳讀藥袋標示,不要在燈光暗處服用藥物,並注意藥品有效期限,避免誤食或食用過期之藥物。
  5. 若藥袋、藥物標籤不清楚、指示不明確時或對服藥有任何問題,應詢問醫師或藥師,確認清楚後再服用藥品。
  6. 即使病症相同,也不可服用他人的藥物或將自己的藥物給他人服用。
  7. 善加利用藥袋上所提供的用藥諮詢專線,或將常看病或領藥的醫師、藥師諮詢電話列入常用通訊錄。

(三) 保存藥品應注意事項:

  1. 家中藥品應放置小孩拿不到的地方,避免小孩誤食。
  2. 清楚藥品的有效期限,若已過期、變質、變色的藥品切勿再使用。
  3. 不同藥品不可存放在同一容器中,避免誤食。應使用用標示藥名、劑量、作用及有效期限之原包裝分別存放;不可撕下藥物容器上的標籤或任何用藥指示資料,亦不可將藥品放入他項藥品之容器內。
  4. 長期服藥者可將每日需服用的藥物利用市面上販售之藥盒,依醫師處方分日期或時間預先放好,以提醒按時服藥。
  5. 藥品存放應以避光、避熱、避濕為原則,若有特殊置放方式,如需冷藏等,請依照藥師指示存放。

(四) 就醫過程有任何疑問時,請記得有病看醫師,用藥問題請找藥師。

肆、參考文獻

  1.  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網站
  2. 醫策會網站病人安全專區
  3. 看病熟記五撇步-行政院衛生署
  4.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鑑醫療品質策進會網站(用藥五大核心能力宣傳用語修訂版)

病人就醫安全 病人就醫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