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主辦單位: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
課程協辦單位: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臨床試驗中心、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
「人體研究法」業於 100 年 12 月 28 日公告施行,此法不僅確立研究需經倫理審查的法源,
也更加強調了研究人員、研究機構與人體試驗委員會之責任。國內受試者人權意識進步速度,受
試者之權益也更加受到重視。
為加強所有同仁對於人體試驗暨研究倫理之認知特舉辦三場「人體試驗研究倫理講習班(一)」
、「人體試驗研究倫理講習班(二)」及「人體試驗研究倫理講習班(三)」。
每一場講習班全程參與活動者,核發「課程訓練證明」6 小時,會後進行認證考試,通過認
證考試者核發「考試及格證書」2 小時,作為未來執行臨床試驗資格之認定。
歡迎凡從事及有意進行研究之相關人員、人體試驗委員會、倫理審查會之委員及其他有興趣
人員一同參與。
一、本院113年人體試驗委員會時間及報名費:
(一) 第一場:4月13日(六);1,000元(含考試認證費300元)
(二) 第二場:7月20日(六);1,000元(含考試認證費300元)
(三) 第三場:11月16日(六);1,000元(含考試認證費300元)
二、地點:視訊課程。
三、3場次研討會,研討會主題各為「人體試驗研究倫理講習班(ㄧ)」、「人體試驗研究倫理講習班(二)」、「人體試驗研究倫理講習班(三)」,議程如附件1。
四、講習班每場限額100人,請依各場次可報名期間繳費並至本院人體試驗委員會網站首頁(https://reurl.cc/ObyOW7)報名資訊(詳如附件2),依繳費及登錄報名完成先後順序額滿將提前截止,逾期未完成繳費或登錄者恕無法參加課程。報名繳費後,恕不退款,若於報名後需變更參加名單,敬請於活動日前3個工作天通知本院人體試驗委員會辦理。
五、學員全程參與講習課程並完成所有簽到退者,核發6小時參加教育訓練證明書;課後舉行認證考試,測驗通過後加發2小時考試及格證書。
建立日期:2024-01-29 14:06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