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暨肺炎鏈球菌疫苗注射服務:
一、流感注射特別門診:106年10月1日上午門診時段,於療大樓一樓急診發燒篩檢站,提供50歲以上成人、重大傷病及罕見疾病患者單一窗口免掛號費流感注射服務。
二、公費流感疫苗及75歲以上老人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:
疫苗 | 實施對象 | 看診科別 | 備註 |
公費流感疫苗 | 1.50歲以上成人、罕見疾病、重大傷病患者 2.高風險慢性病患:具有糖尿病、肝、心、肺、血管、腎臟、免疫低下等疾病門、住診紀錄者 |
不限 | 1.如為外籍人士,須具健保身分,並持有居留證者。 2.年齡計算為「接種年」減「出生年」 |
孕婦、6個月內嬰兒父母 | 不限 | 領有孕婦手冊者、出生證明或完成新生兒登記之戶口名簿 | |
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之幼兒 | 小兒科、預防注射門診 | 除無中華民國國籍,其父母均為外國人,且父母均無加入健保及無居留證之幼兒需自費接種 | |
肺炎鏈球菌疫苗 | 於民國 31 年次(含)以前出生之75歲以上長者。※ 65 歲以後已接種過該項疫苗者無須接種。 | 不限 | 配合流感疫苗可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:左手流感疫苗、右手肺炎鏈球菌疫苗。若僅注射肺炎鏈球菌疫苗時,掛號費、診察費等均需自行負擔。 |
臺北市肺炎鏈球菌疫苗 | 設籍台北市且65~74歲長者(民國32年~42年出生) | 不限 | 攜帶身分證(設籍證明)及健保卡,不收取疫苗費,餘依本院收費標準收取。 |
三、因公費疫苗數量有限,故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服務至疫苗用完為止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