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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費收費標準


2021/5修訂

一、依據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章程第四項、第1款制定本收費標準。

二、收費標準如下:

案件類別 新案審查 變更審查
本院審查案
A. 試驗委託者(廠商)委託之案件(含c-IRB案)
B.主持人自行發起(多中心或單一中心)之試驗/研究
,廠商贊助部分經費,或藥品,或醫療器材,或贊助為研究主題之物品
60,000 行政
變更
5,000
實質
變更
20,000
C.國家衛生研究院、政府機關(科技部、衛福部、國健署、衛生局等單位)、學會、協會、公會之補助之案件 10,000 不收費
D.院外學術單位發起之研究(含博士、碩士論文) 5,000 不收費
E.已與本院簽定研究合作合約之大學院所學術機構 不收費 不收費
F.本院專任員工發起之研究 不收費 不收費
委託代審案
G.其它醫療機構或學校發起之研究,未有本院專任員工擔任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 15,000 不收費

註:

  1. 期中報告及結案報告均不收費。
  2. 於 IRB審查通過後,始變更為 A、B類之情況者,需提出變更申請及補繳IRB審查費。
  3. 若因查驗登記或查核需要而申請調閱文件,文件調閱費 5000元/每案每次。

行政變更項目如下:

受試者同意書
增加或變更計畫主持人/共(協)同主持人/研究人員、變更計畫主持人/共(協)同主持人/研究人員之職稱、所屬單位、變更試驗/研究相關人員資訊( 如研究護士異動、更換電話…)、變更試驗/研究委託單位( 公司)、實驗室地址異動、增加或變更試驗/ 研究執行機構、展延試驗/研究期限

收案人數
若計畫為競爭型收案,在全球總人數不變下,變更本院收案人數

主持人手冊/ 個案報告表
不增加受試者風險與影響權益之更新

文件版本、格式、勘誤相關
試驗/ 研究相關文件僅做格式調整或錯別字勘誤更新個案報告表格式(內文無變更)或格式調整僅修正版本編號不改變文件內容

其他
依衛生福利部意見修正:
修改原因為核准後,至衛生福利部申請核准時,發生衛生福利部要求修改之情況,計畫主持人或   試驗/研究委託廠商完全依照衛生福利部審查意見修改計畫書、受試者同意書。

繳費說明:

  1. 送審資料及審查費用,須一併繳交,未通過審查者不退費。
  2. 繳費方式:
    1. 現金
    2. 支票( 限當日)
    3. 匯款
      戶名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醫療財團法人臺安醫院
      帳號 06300-50860-88
      銀行名稱 土地銀行松山分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