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檳宣導



無檳醫院政策

2017製


壹、緣起

口腔癌發生及死亡個案之年齡大多為男性青壯年時期,仍為家庭經濟重要成員,若罹病對家庭及社會的生產力將造成有很大的衝擊。本院依衛生福利部之規定,推廣無菸、無檳政策,全面禁止吸菸、嚼食檳榔,致力提供優質醫療服務,並營造安全舒適的就醫環境,以期給於員工、病人及民眾一個清新、衛生的就醫環境,並降低口腔癌罹患率,以促進民眾的健康。

貳、政策宣示

本院為營造無菸、無檳醫院,院內室內及室外全面禁止吸菸、嚼檳榔,邀請院內員工、病人及社區民眾共同參與,加入「禁菸、禁檳榔」之行列。

參、禁檳範圍與對象

實施範圍含:大廳、樓梯間、辦公室、診療場所、演講廳、病房、候診區、廁所…等室內,及舒心園、大門兩側、車道等室外活動空間,皆為禁菸、禁檳區域範圍。所有進入本院之人皆適用此政策。

肆、執行作法

一、營造無菸、無檳醫院措施
  1. 於院內張貼禁菸、禁檳宣導。
  2. 透過跑馬燈、院外網站公告宣導無檳政策。
  3. 不定期舉辦衛教講座宣導,提供戒菸、戒檳衛教服務,並設有戒菸、戒檳衛教師,提供相關衛教諮詢服務。
  4. 設置戒菸衛教組、癌症品質小組,提供戒菸、戒檳之衛教服務及諮詢。
  5. 癌症篩檢櫃台,針對來院做口腔癌篩檢且有意戒檳的民眾,給予戒檳衛教手冊,並由專屬戒檳衛教人員協助關懷,並指導如何戒檳及自我口腔檢查技巧,進行收案。
  6. 與健康服務中心配合辦理社區篩檢活動,以布條進行戒檳宣導,並提供戒檳衛教及口腔癌篩檢服務,推行無檳生活場所。
  7. 於新進員工在職教育訓練給予戒菸、戒檳宣傳,並宣導無菸、無檳醫院政策。
二、本院所屬員工均有維護無菸檳醫院的責任與使命,如有發現吸菸(含電子煙)、嚼食檳榔者,應主動進行勸戒建議和告知「本院為無菸、無檳醫院」。院內員工被發現有吸菸(含電子煙)、嚼食檳榔行為,將提供戒菸、戒檳衛教給予協助。

三、禁菸、禁檳巡查及宣導:戒菸衛教組志工負責,不定時巡查並記錄禁菸、禁檳實況,並進行勸導禁菸、禁檳。

四、戒檳衛教資訊
  1. 本院戒菸諮詢處:健康管理中心二樓 戒菸衛教組、(02)27718151轉2961
  2. 本院戒檳諮詢處:健康管理中心B1癌症品質、(02)27718151轉2329
五、相關獎懲
  1. 違反本院禁檳之員工及實習人員,經查證屬實,轉知單位主管進行勸阻。
  2. 外包人員違反禁檳規定,將違規行為照相存證,移請承攬業管理單位勸阻。
  3. 為執行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50條之1條文,規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隨地吐檳榔汁、檳榔渣之規定者,除罰1,200到6,000元罰鍰,還需接受4小時戒檳班講習,環保署於103年3月14日發布「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」,明確規定戒檳班講習之執行方式、程序及內容;其立法意旨為避免檳榔危害國人健康。

伍、其他未盡事宜,得另修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