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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福利及低收入戶相關福利
身心障礙手冊/津貼

應備文件: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及相片三張
辦理單位:戶籍所在地區(鄉鎮市)公所社會課(民政課)

重大傷病卡

應備文件:醫師診斷證明書、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及印章
辦理單位:北區各健保分局(台北市中正區100公園路15-1號)
聯絡電話:(02)23141240

輔具補助

應備文件:醫師診斷證明書、身障手冊、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及印章
辦理單位: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

全民健保保險費補助

應備文件:免提出申請,只要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,由縣市政府直接造冊辦理。
補助內容:1.極中度、重度補助全部之健保費 2.中度者補助1/2之保費 3.輕度者補助1/4之保費

低收入戶申請

應備文件:可檢具下列證件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(里辦公處)申請
(1)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
(2)全家戶口名簿影本(設籍外縣市者檢具戶籍謄本)
(3)不動產暨所得稅證明
(4)高中以上學生證影本
(5)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
(6)醫院診斷書及其他相關資料
辦理單位:市民可檢具下列證件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(里辦公處)申請,經區公所核定後函復申請人及里辦公處

生活補助

  • 低收入戶: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標準一倍者
    應備文件:戶口名簿、低收入戶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影本
    辦理單位: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

  • 中低收入戶: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標準2.5倍
    應備文件:戶口名簿、全戶所得稅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、印章
    辦理單位: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

喪葬補助

補助對象:家戶(機構)內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之死亡者,其關係人(詳參辦理方式)得代為申請本項補助:1.本市列冊低收入戶。 2.本局委託私立社會福利機構收容之院(所)民。 3.在本市死亡無人收殮之無(名)主者。
辦理單位: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第二科

收容養護

收容對象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安置於委託身心障礙教養機構者
服務單位:社會局第三科(電話:2759-7728~9)

乘車優待

憑身心障礙手冊搭乘水路空公共交通工具享半價優待

復康巴士

服務對象:領有臺北市身心障礙手冊且設籍於臺北市者,或居住於臺北市身心障礙之外籍人士(身心障礙者)需領有臺北市政府發放之榮譽市民之證明,並區分為特A級、A等級和B等級
特A級辦理單位:交通局二科梁小姐27208889#1506 建明公司25159899

身心障礙者免稅優待

每人每年可享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

婦女相關福利

  • 經濟補助:洽辦單位~社會局五科(電話:27256969~71)
  • 單親家庭服務:洽辦單位~社會局五科(電話:27256969~71)
  • 未婚懷孕福利服務:社會局委託勵馨基金會辦理(電話:23690885轉552)
  • 家暴/性侵害相關服務:當您有任何關於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的疑問,只要撥「113」或「0800024995」(使用手機或非中華電信市內電話者,請直接撥打此專線)免付費電話,線上將有專業的社工人員二十四小時接聽電話,提供您線上諮詢服務。

兒童相關福利

  • 早期療育:社會局早療通報轉介中心(電話:27568852)
  • 經濟補助:社會局五科(電話:2759-7732)
  • 收出養服務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TEL:(02)2748-6008
  • 機構安置與家庭寄養服務: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第六科(電話:2725-6972~4)